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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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驻马店市2022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附属设施补偿、养殖设施补偿、林木补偿标准暂未调整将继续按照2016年施行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8-19

  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驻政〔2016〕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2016年9月12日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驻马店市2022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附属设施补偿、养殖设施补偿、林木补偿标准暂未调整将继续按照2016年施行标准执行

  2016年9月14日

  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决定

  驻政〔2017〕48号关

  (2017年8月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规定,经四届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 号)修改如下:

  一、删除附件3《果树类补偿标准》;

  二、在“三、相关说明”中增加如下规定:

  (十五)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本文件所涉经济林补偿标准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标准执行,零星经济林木在此基础上,按照林业部门技术规程规定的株数密度计算单株补偿价格。

  河南省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2年)、《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的要求,结合驻马店市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根据近三年来全市物价平均上涨指数,参照周边地市的补偿标准,经反复论证,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易操作的原则,编制了《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适用本标准。

  二、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标准,在充分调查驻马店市辖区内各类型样点资料(青苗及鱼塘样点15860个、果树样点4820个、林木样点7800个、建筑物样点46000个)的基础上,同时参考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驻政〔2014〕100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被征地村(居)留地安置管理意见》(驻政〔2014〕101号)有关内容,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

  三、相关说明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各县(区)在执行中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等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

  (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

  (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1.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进行判定;2.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

  (六)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物(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

  (七)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

  (八)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进行补偿。

  (九)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

  (十)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管理科备案。

  (十一)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十二)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征地青苗据实补偿后,继续保留驻政〔2008〕108号文件规定的地上附着物按每亩3000元包干补偿的办法。

  (十四)本标准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

  四、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原驻政〔2012〕89号文件同时废止。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具体补偿标准情况见附件。

附件1

河南省驻马店市征地青苗类补偿标准

类 别作物类型

市区

市周三县

其他县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元/亩)

(元/亩)

(元/亩)

粮食作物

1200

经济作物

1650

1300

1100

1150

1000

蔬菜瓜类

2400

2200

2000

1900

1800

备注:1.粮食作物主要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

2.经济作物主要指棉花、烟叶、油料等作物;

3.市区是指:驿城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市周三县是指:确山县、遂平县、汝南县;

5.分级标准主要以耕地质量为依据,再进行道路、区位条件的修正,从而将驻马店市区及各县分别划分为相应级别的补偿标准区。

附件2

河南省驻马店市征地鱼塘类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条件

年产量(公斤/㎡)

补偿标准(元/㎡)

人工建设鱼塘

水深1.5米以上,配套设施齐全,水质肥沃,养鱼7年以上。

2及以上

26-30

水深1.0米以上,配套设施齐全,水质肥沃,养鱼5年以上。

1-2

23-26

水深1.0米以上,配套设施一般,水质一般,养鱼3年以上。

0.5-1

20-23

水深1.0米以上,配套设施较差,水质较差,养鱼3年以下。

0.5以下

18-20

缺乏相关配套设施,且尚未进行渔业生产的简易鱼塘。

——

9-13

自然形成鱼塘

水深1.0米以上,配套设施较差,水质较差,养鱼5年以下。

2及以下

11-16

水深1.0米以上,配套设施较差,水质较差,养鱼5年以上。

2及以下

17-19

备注:1.以上鱼塘补偿标准主要指鱼苗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的补偿。特种养殖可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2.“年产量”划分标准包含区间的下限,不包含区间的上限。

附件4

河南省驻马店市征地林木类补偿标准

项目

附着物名称

规格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

备注

落叶乔木

杨树、柳树、国槐、榆树、梧桐树等

规格(胸径、主干高)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3cm以下,1.5m以下

≤110

7-12

 

3-5cm,1.5-2.5m

110

15-20

 

5-10cm,2.5-3.5m

100

28-35

 

10-15cm,3.5-4.5m

100

45-60

 

15-20cm,4.5-5.5m

80

70-80

 

20-25cm,5.5-6.5m

60

90-100

 

25-30cm,6.5-7.5m

40

110-130

 

30cm及以上,7.5m以上

30

150-170

 

枳子

40-110

按常绿乔木补偿标准补偿

单独成墩的枳子20元/墩

常绿乔木

油松、火炬松等

规格(胸径、主干高)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3cm以下,1.5m以下

≤160

10-18

 

3-5cm,1.5-2.5m

160

25-45

 

5-10cm,2.5-3.5m

140

60-75

 

10-15cm,3.5-4.5m

140

85-110

 

15-20cm,4.5-5.5m

100

110-150

 

20-25cm,5.5-6.5m

80

180-220

 

25-30cm,6.5-7.5m

60

240-280

 

30cm及以上,7.5m以上

40

330-370

 

药用类药用类

桐油、辛夷、枸杞

规格(年份)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3年以下

≤220

12-25

 

3-4年

160

45-65

 

4-6年

140

80-95

 

6年及以上

110

110-170

 

杜仲、金银花、山茱萸

规格(年份)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3年以下

≤120

30-40

 

3-7年

100

60-90

 

7-18年

60

110-150

 

其他药材

规格(年份)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

 

1年以下

 

1.8-2

适用于生长周期较短,临时播种套取药材补偿款

1-3年

 

5-6

适用于管理经营水平较高,药材生长状况良好

3年及以上

 

8-10

稀有树

香樟树、木瓜树

规格(年份)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及珍惜树木,同有关部门另议。

3年以下

≤120

30-40

3-7年

100

60-90

7-18年

60

110-150

18年及以上

50

170-200

其他稀有树种

按常绿乔木胸径划分

补偿标准比相应规格的常绿乔木增加60%。

景观树

石棉

规格(胸径)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5cm以下

≤100

25-35

 

5-10cm

80

80-100

 

10cm及以上

60

150-180

 

银杏

规格(胸径)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1cm以下

≤110

12-15

 

1-2cm

110

18-24

 

2-3cm

100

30-38

 

3-4cm

80

50-55

 

4-5cm

60

75-80

 

5-6cm

40

110-130

 

6cm及以上

30

165-330

 

景观树景观树

木槿

规格(胸径)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包括金丝槐、合欢、龙爪槐、栾树、五角枫、红枫。

1cm以下

≤110

2-3

1-2cm

110

5-6

2-3cm

100

15-18

3-4cm

80

22-28

4-5cm

60

30-45

5-8cm

40

60-80

8cm以上

30

90-170

广玉兰

规格(胸径)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包括白玉兰

1cm以下

≤160

7-8

1-2cm

160

12-15

2-3cm

140

22-28

3-4cm

120

35-40

4-5cm

100

45-55

5-6cm

80

70-80

6-8cm

60

100-120

8-10cm

40

130-160

10cm及以上

30

180-300

石楠

规格(冠径)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1m以下

≤160

6-7

1.0-1.2m

160

11-14

1.2-1.5m

140

22-28

1.5-1.8m

120

33-39

1.8-2m

100

44-55

2.0-2.2m

80

66-77

2.2-2.5m

60

99-110

2.5-3m

40

130-155

3m以上

30

175-285

刺柏

规格(高度)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包括铅笔柏、塔柏、桧柏。

1m以下

≤160

7-9

1-1.5m

140

11-13

1.5-2m

120

15-18

2-2.5m

100

32-38

2.5-3m

80

45-55

3-3.5m

60

70-80

3.5-4m

40

90-120

4m及以上

30

130-200

景观树景观树

雪松

规格(高度)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0.5m以下

≤160

5-6

 

0.5-1m

150

7-10

 

1-1.5m

140

12-18

 

1.5-2m

120

25-30

 

2-2.5m

110

40-50

 

2.5-3m

100

70-80

 

3-3.5m

90

90-110

 

3.5-4m

80

110-130

 

4-4.5m

60

130-160

 

4.5-5m

40

170-190

 

5m及以上

30

220-280

 

黄杨

规格(高度,冠径)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包括侧柏、扁柏、洒金柏、金边黄杨、绒柏、大(小)叶黄杨。

0.5m以下,冠25-45cm

≤110

7-12

0.5-1m,冠55-100cm

100

12-18

1-1.5m,冠100-120cm

80

20-30

1.5-2m,冠120-150cm

60

35-45

2m及以上,冠150cm及以上

40

60-90

栀子

规格(高度)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包括含笑、木棉、茶花、海棠、铁杆海棠、迎春、海通、海樱桃、鸿运木玫瑰、腊梅、刺梅、罗汉松、南天竹、剑麻、西洋杜鹃、火刺球、茉莉、红叶小檗

1m以下

≤160

10-12

1-2m

140

15-18

2-3m

100

30-60

3-4m

80

90-110

4m及以上

60

130-200

紫荆

规格(高度)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包括百口红、看桃、红叶李、枇杷、凌霄

1m以下

≤110

10-12

1-2m

100

18-22

2-3m

80

35-55

3m及以上

60

80-140

景观树景观树

棕榈

规格(高度)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高度指干高

0.5m以下

≤110

10-12

0.5-1m

100

18-22

1-1.5m

80

35-45

1.5-2m

60

70-85

2m及以上

40

110-180

桂花

规格(冠径)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包括金桂

1m以下

≤110

9-18

1.0-1.8m

100

20-30

1.8-2.5m

80

45-60

2.5-3.5m

60

90-120

3.5m及以上

40

130-200

铁树

规格(高度)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高度指干高

0.5m以下

≤100

25-35

0.5-1m

80

60-80

1m及以上

60

100-150

冬青

规格(胸径)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包括红槐花、荷叶兰、紫玉兰。

1cm以下

≤160

2-3

1-2cm

160

4-6

2-3cm

140

8-12

3-4cm

120

18-22

4-5cm

100

30-40

5-6cm

80

45-70

6-10cm

60

80-120

10-50cm

40

130-170

15cm及以上

30

170-220

其他

(水)荆条

每墩曲条10-20根

111-220

9-17元/墩

 

白蜡条

每墩曲条10-20根

111-220

9-17元/墩

 

紫刺槐

每墩曲条10-20根

111-220

9-17元/墩

 

桑叉

每墩曲条10-20根

111-220

17-25元/墩

 

栗木

111-220

18-28

 

芦苇

平方米

12元/㎡

 

其他其他

月季花

3年以下

220-300

2-4

1.单位:元/株;2.嫁接高杆月季(杆高1.5米以上),补偿标准为5-7元/株(3年以下),15-50元/株(3年以上)

3年以上

220-300

12-42

香椿

3年以下

≤70

12-25

成墩的香椿幼苗按12元/墩计算,每墩出条数不低于20根。

3-7年

60

30-40

7-18年

50

60-90

18年及以上

50

90-120

无花果

3年以下

≤80

15-30

单位:元/株

3-7年

60

60-85

7年及以上

40

90-120

铁篱寨

3年以下

≤220

8-15

单位:元/株

3-7年

180

20-30

7年及以上

120

35-40

花椒

1年以下

≤160

3-4

单位:元/株

1-2年

160

6-8

2-3年

140

18-25

3-4年

120

30-35

4-5年

100

45-55

5-6年

80

80-95

6-7年

60

110-140

7年及以上

40

160-200

草坪、绿地

人工种植绿地或草坪

22-28元/㎡

 

枸树幼苗

8元/墩

每墩出条数不低于20根。

竹子

直径1cm以下

≤300

2-3

单位:元/株

直径1-5cm

300

3-7

直径5-10cm

220

9-17

直径10cm以上

160

25-40

成林竹园

30-35元/㎡

 

树木苗圃

胸径小于2cm或年限小于2年

≤4000

12-18元/㎡

最高补偿金额11000元/亩

草木花卉

22-28元/㎡

 

注:1.本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土地上砍伐、移植林木所耗费的人工费用补偿;

2.超过亩合理株数的部分不予补偿。

附件5

河南省驻马店市征地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附着物名称

单 位

规 格

补偿标准(元)

备注

房屋

简易房

平方米

简易一等

330-400

240砖墙,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2.4米以上,局部刮腻子,水电设施到位。

平方米

简易二等

280-350

120砖墙,木檩条承重,水泥瓦或石棉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2.4米以上,局部刮腻子,水电设施到位。

平方米

简易三等

220-280

240厚土坯墙体,木檩条,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门窗齐全。

平方米

简易棚

100-120

房屋檐高低于2m

平方米

60-80

用砖或者棍子支撑

瓦房

平方米

土木结构

380-410

土胚、瓦顶

平方米

砖木一等

500-580

24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内墙面及顶棚刮腻子,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4.0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平方米

砖木二等

450-550

120或24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

房屋

平方米

砖木三等

400-480

12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

平房

平方米

砖混一等

700-780

240砖墙,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涂料,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平方米

砖混二等

620-700

240砖墙,铁门或木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涂料,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平方米

砖混三等

580-650

120或240砖墙,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4.0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房屋

二层以上楼房

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

750-800

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顶屋

平方米

砖混一等

750-820

240砖墙,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涂料,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平方米

砖混二等

680-750

240砖墙,铁门或木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涂料,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平方米

砖混三等

620-700

120或240砖墙,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4.0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二层以上楼房

平方米

砖木一等

550-620

24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内墙面及顶棚刮腻子,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4.0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房屋

平方米

砖木二等

500-580

120或24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

平方米

砖木三等

420-500

12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批灰,层高3.5米以下,檐高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

平方米

土木结构

340-400

 

活动板房

平方米

 

160-320

以轻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围护材料

厕所

平方米

简易

55-90

 

平方米

砖混、瓦顶

140-180

 

平方米

砖混、盖板

160-200

 

门楼

平方米

砖木

200-360

 

平方米

砖混、瓷片

230-400

 

平方米

简易结构

160-310

简易单个门楼,直接与围墙连接

大门

平方米

 

120-165

无顶

框架结构

平方米

框架一等

750-85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楼板地面,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砖,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房屋

平方米

框架二等

700-80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楼板地面,铁门或木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涂料,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平方米

框架三等

650-75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楼板地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涂料,层高3.5米以下、2.9米以上,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排架结构

平方米

排架厂房

700-800

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混凝土屋架,大型屋面板,檐高4.5米以上,大开间,大跨度,门窗齐全,混凝土地坪。

平方米

砖混厂房

600-700

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钢屋架,大跨度,轻钢屋顶,门窗齐全,混凝土地坪。

构筑物

围墙

平方米

砖120墙

70-90

 

平方米

砖240墙

90-110

 

平方米

砖240墙双面抹灰

110-140

 

平方米

砖370墙

130-170

 

平方米

砖370墙双面抹灰

160-210

 

平方米

土墙

34-45

 

地坪

平方米

混凝土

45-55

水泥预制构件厂用于生产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坪按55-80元/㎡补偿

平方米

砖铺地

22-28

窑类

砖窑

轮窑20门

145000-146000

按生产能力每增加一万块砖增1000元

老式窑容量30000块

12000-12300

石灰窑

立方米

新型

170-200

 

立方米

耐火窑

180-200

 

立方米

土窑

100-130

 

窖池类

窖井

平方米

砖沙水泥

60-70

 

沉淀池

平方米

砖石砌、水泥面

110-130

应用沉淀作用去除水中悬浮物的一种构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补偿金额为砖混的2倍。

窖池类

红薯窖

深3-5米

320-380

 

蓄水池

立方米

砖石砌、水泥面

110-150

 

沼气池

立方米

砖石砌、水泥面

250-350

 

化粪池

 

230-260

 

温室类

日光温室(A类)

平方米

棚内南北跨度10米以上(含10米),后墙高3米以上(含3米),脊高4米以上(含4米),东西长60米以上(含60米),钢架,覆盖农膜,保温被保温,有卷苫机。

130-150

补偿面积为日光温室建设实际占地面积,系半地下式日光温室,当年6-7月休闲,8月至次年5月正常生产。如日光温室墙体是50空心砖墙建造,每平米增加补偿30-50元;没有保温设施每平方米减少20至30元;如是竹木结构每平米减少补偿10-20元;设施陈旧不具备冬春蔬菜生产条件,按同功能大棚补偿标准。东西长50-60米,减少补偿5-10%,40-50米长,减少补偿10-20%,长不足40米,减少补偿30-50%。没有棚膜或棚膜破损严重,长期失修,不具备温室大棚功能的不予补偿。

日光温室(B类)

平方米

棚内南北跨度8-10米(含8米),后墙高2.5-3米(含2.5米),脊高3.4-4米(含3.5米),东西长60米以上(含60米),钢架,覆盖农膜,保温被保温,有卷苫机。

100-130

温室类

日光温室(C类)

平方米

棚内南北跨度7-8米(含7米),后墙高2-2.5米(含2米),脊高3-3.5米(含3米),东西长60米以上(含60米),钢架,覆盖农膜,保温被保温,有卷苫机。

80-100

日光温室(D类)

平方米

棚内南北跨度不足7米,后墙高2米以下,脊高3米以下,东西长60米以上(含60米),钢架,覆盖农膜,保温被保温,有卷苫机。

60-80

保温式塑料大棚

平方米

棚内东西跨度18-20米,脊高4米以上,肩高1米以上,南北长60米以上,钢架,覆盖农膜,保温被保温,有卷苫机。

80-100

补偿面积为保温式塑料大棚建设实际占地面积,当年6-7月休闲,8月至次年5月正常生产。没有保温设施每平方米减少20至30元;如是竹木结构每平米减少补偿10-20元;设施陈旧不具备冬春蔬菜生产条件,按同功能大棚补偿标准。南北长50-60米,减少补偿5-10%,40-50米长,减少补偿10-20%,长不足40米,减少补偿30-50%。没有棚膜或棚膜破损严重,长期失修,不具备温室大棚功能的不予补偿。

温室类

钢悬索式塑料大棚

平方米

棚内东西跨度12-16米,脊高3.5米以上,肩高1米以上,南北长60米以上,钢悬索式结构,覆盖农膜。

30-40

补偿面积为钢悬索式塑料大棚建设实际占地面积,当年6-7月休闲,8月至次年5月正常生产。设施陈旧不具备冬春蔬菜生产条件,可将补偿标准减少30-50%。没有棚膜或棚膜破损严重,长期失修,不具备温室大棚功能的不予补偿。

钢结构塑料大棚(A类)

平方米

棚内东西跨度8-10米,脊高3-3.5米,肩高1.5米,南北长60米以上。覆有棚膜。

20-40

建棚用1寸管每平方米35-40元;4分管20-25元;6分管30-35元;设施陈旧不具备冬春蔬菜生产条件,补偿标准减少50-70%。没有棚膜或棚膜破损严重,长期失修,不具备温室大棚功能的不予补偿。

钢结构塑料大棚(B类)

平方米

棚内跨度6-8米,脊高2.5-3米,肩高1米以上,长60米以上。覆有棚膜。

20-35

6分管以上建造,每平米25-35元;4分管20-25元。不具备冬春蔬菜生产条件,补偿标准减少50-70%。没有棚膜或棚膜破损严重,长期失修,不具备温室大棚功能的不予补偿。

钢结构塑料大棚(C类)

平方米

棚内跨度6米以下,脊高2.5米以下,肩高1米以下。

10-20

覆有农膜,可以进行设施蔬菜生产,每平米15-20元;没有棚膜或棚膜破损严重,长期失修,不具备温室大棚功能的不予补偿。

竹木结构塑料大棚

平方米

棚内跨度8-12米,脊高2.2-2.5米,肩高1.2-1.5米,棚长50-100米,覆有农膜。

20-30

可以进行秋延后或春提前蔬菜生产。没有棚膜或棚膜破损严重,长期失修,不具备温室大棚功能的不予补偿。

温室类

灌溉系统

件、米

可以正常

使用

根据同型号及同品牌灌溉材料的实际使用数量、安装成本计算

己不能正常使用时,补偿标准减少50-90%。

工矿仓储用房

标准工业用房

平方米

钢结构

400-500

高10米以上,横跨20米以上,具备供水、供电条件。

砖混结构

250-350

钢结构

350-450

高10米以下,横跨20米以下,具备供水、供电条件。

砖混结构

220-310

仓储用房

平方米

钢结构

300-400

高10米以上,横跨20米以上,具备良好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虫、通风、隔热等条件。

砖混结构

200-250

钢结构

250-350

高10米以下,横跨20米以下,具备良好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虫、通风、隔热等条件。

砖混结构

180-200

养殖设施

养殖场猪舍

平方米

砖、石棉瓦

200-250

按占地面积算,有屋面的每平方米增加10-20元。适用于标准化养殖。

平方米

简易结构

100-150

养殖场鸡舍

平方米

砖、石棉瓦

150-200

适用于标准化养殖。

平方米

简易结构

90-130

养殖场牛舍

平方米

砖、石棉瓦

100-140

适用于标准化养殖。

平方米

简易结构

55-90

井类

机井

机井深10-20m

170-200

1、机井控制面积不低于50亩。2、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3、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4、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5、小于机井控制面积的按照比例减少补偿金额。6、旧料归原主。

井类

机井

机井深20-50m

190-220

1、机井控制面积不低于50亩。2、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3、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4、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5、小于机井控制面积的按照比例减少补偿金额。6、旧料归原主。

深50-100m

400-450

1、机井控制面积不低于50亩。2、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3、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4、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5、小于机井控制面积的按照比例减少补偿金额。6、旧料归原主。

水井

水井深40米砼井筒

150

口径50cm以上,深度每增加1米加150元

120

口径50cm以下,深度每增加1米加120元

水井深30米砼井筒,能正常使用

100

口径50cm以上,深度增加1米加100元

80

口径50cm以下,深度增加1米加80元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5-10m直径1.5m

2800-3000

1、机井控制面积不低于20亩。2、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3、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4、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5、小于机井控制面积的按照比例减少补偿金额。6、旧料归原主。

井类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10-20m直径2.5m

5500-6000

1、机井控制面积不低于30亩。2、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3、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4、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5、小于机井控制面积的按照比例减少补偿金额。6、旧料归原主。

压井

 

300-350

 

管道类

上下水管

PVC管10-32mm

11-15

 

PVC管40-50mm

20-25

 

PVC管110-200mm

60-65

 

PPR管15-25mm

20-25

 

PPR管32-50mm

38-45

 

自来水管

水泥管直径

4-6寸

30-35

 

铸铁管100-200mm

80-90

 

镀锌管15-20mm

7-10

 

镀锌管32-50mm

20-25

 

镀锌管100-150mm

90-110

 

农田水利设施

渡槽

砖、水泥

550-640

 

石坝

平方米

水泥、砂石

100-120

 

干堰

平方米

浆砌石或

石头

55-75

指墙体面积

涵洞

直径80cm,石盖板涵跨径1-2m

420-450

 

石拱涵跨径1-4m

1450-1700

 

农田水利设施

涵洞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m

1100-1300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m

1400-1600

 

砖砌涵洞

孔5m*4m

2200-2400

 

提灌渠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高3米以上

150-180

 

水渠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

65-105

 

横断面0.5-1平方米

45-75

 

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

28-40

 

一般土渠

28-40

按挖方体积(不含田间毛渠)

地埋管

PVC管,直径50-200mm,壁厚2.0-4.9mm

6-60

 

十一

电力通讯设施

电线杆

11米以上钢筋水泥杆

330-420

包括线路拆迁

11米以下钢筋水泥杆

250-350

木杆

110-200

变电站配电房

 

17000

万伏以上

通讯塔

钢结构

42000-43000

 

变压器

10-50KV

9000-13000

迁移费用

50-100KV

13000-20000

100-200KV

20000-25000

200-250KV

25000-30000

电动门

 

600-1100

 

高压线

直径1cm

12-15

包括线路拆迁

电缆

240-260

包括线路拆迁

低压线

直径1cm地埋线

16-19

包括线路拆迁

通讯线路

直径0.5cm以下

11-14

 

十二

道路类

护坡

平方米

石砌

65-70

包括石砌、砼预制件护坡

乡村道路

平方米

沥青路面

50-60

沥青面层厚3cm,石灰土基层厚15cm

平方米

砼路面

80-90

砼板厚20cm,石灰土基层厚15cm,基本宽度4米,增加一米增30元

平方米

石渣路面

18-28

 

平方米

砖铺路面

30-40

 

临路人行道

平方米

铺砖无垫层

40-60

 

平方米

有混凝土垫层

100-120

按垫层厚度计算

十三

大吨位桥

平方米

桥面宽6m以上

2600-2750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石拱桥

平方米

桥面宽3-8m

1650-2000

 

简易桥涵

平方米

桥面宽2-5m

330-570

 

涵管桥

涵管直径40-100cm,长2m

150-300元/个

根据涵管桥下设涵管个数,进行补偿

涵管直径100-150cm,长2m

300-500元/个

生产桥

 

2400

有桥栏、桥栏杆

十四

绿化设施

单位附属绿地

平方米

栏杆等构筑物设施

10-15

设施内绿化物按林木类进行补偿。

园林绿化

平方米

仅指水泥合等构筑物设施

17-20

 

十五

采矿类

采矿坑

400-440

基本生产能力为50万吨,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元

采石房

平方米

砖木

320-360

 

十六

墓类

坟墓

单棺

2500

包括墓碑

双棺及以上

3500

包括墓碑,每增加一棺增加1000元

十七

其他

油罐

容量30-50吨

3300-3800

迁移费用

烟囱

高度10米

以上

2200-2600

拆除费用

水塔

 

2200-4500

砖混结构单独构造,高度不低于15米,报废水塔不补偿

小水塔

居民自建自用

400-450

屋面水塔,正常使用

注:1.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考虑了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

2.有隔热层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费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

3.表中“二层以上楼房”每层的高度不能低于2.2m,否则按《标准》的80%补偿。

附件6

河南省驻马店市征地其他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单位

规 格

补偿标准(元)

备注

空调

窗式

120-150

移机费用

壁挂式

170-200

柜式

220-270

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迁移费

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付给

电源安装费

按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付给

管道燃气

按拆除时的安装标准

太阳能热水器

 

330-500

迁移费用(含供水设备)

地磅

单位

规 格

补偿标准(元)

备注

<20T

3000

迁移费用

20-50T

5000

50-100T

7000

>100T

10000

涉及市政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等项目

由所涉及部门按实际工作量做出预算,经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支付

搬家补助

1000元/户

临时安置补助费(租房)

按人口计算,每户每月700元( 1-4人),4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补100元,补助期限按驻政〔2014〕100号文件规定的过渡期限确定。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助费

拆除非住宅房屋(正在生产经营、手续齐全)造成停产停业的,每平方米一次性发放140—230元停产停业补助费

不再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费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