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政办发〔2020〕42号
解读地址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服务和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规定,结合丽水市市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浙江省丽水市市区范围(即莲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补偿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浙江省丽水市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统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浙江省丽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二大地类:一类是耕地、园地、除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另一类是林地(含开发园地)、未利用地。
开发园地是指原为林地和未利用地,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因发展生产的需要,开发后种植经济作物,现仍按林地管理的山地(如桔山、茶山等)。
浙江省丽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指依据被征收土地的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土地面积、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相邻地区之间的平衡等因素,划分区片,并在此基础上测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发展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章 征地区片划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第四条 浙江省丽水市征地区片共划分为三个区片(具体行政村详见附件1)。
第五条 浙江省丽水市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占40%和60%。区片综合价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2。
第三章 其他
第六条 浙江省丽水市插花地按所在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征收农村宅基地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原宅基地不再另行补偿。实行公寓或迁建安置的,原宅基地面积大于安置地面积的,其差额部分按耕地标准予以补偿;宅基地面积小于安置地面积的,不再结算差价。
第七条 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征地单位做好政策处理和场地清理工作。及时清场交付被征土地的,按照征地工作机制支付一定的场地清理费和政策处理工作经费。场地清理费和政策处理工作经费纳入征地成本 。
第八条 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九条 本标准自2020年6月30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施行前,征地方案已依法获得批准,并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但清场交地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之后的项目,可以按本标准补足差价。
附件1
浙江省丽水市征地区片划分及具体范围
区片等级 |
街道、乡镇名 |
行政村名 |
Ⅰ |
白云街道 |
城西村、城北村、灯塔村、丽光村 |
万象街道 |
丽南村、城南村、水南村、丽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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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街道 |
厦河村、城东村、新建村、大众村、海潮村、古城村、水东村部分、芦埠村部分、塔下村部分、黄泥丼村部分、河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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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泉街道 |
后甫村、九里村、长岗背村、关下村、社后村、凉塘村、天宁寺村、岩泉村部分、青林村部分、秋塘村部分、冷水村部分、枫树湾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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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山街道 |
垟 店村部分、 白岩村部分、中堂村部分、小木溪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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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紫金街道 |
水东村部分、芦埠村部分、 塔下村部分、 黄泥丼村部分、河村部分、开潭村、风化村、湾岙村 |
岩泉街道 |
秋塘村部分、枫树湾村部分、岩泉村部分、青林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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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山街道 |
水阁村、张村村、叶岙村、旭光村、吴垵村、桐岭村、余庄前村、七百秧村、龙石村、丽沙村、大源村、山根村、陈店村、里坑村、章巷村、白岩村部分、垟店村部分、 叶村村、富岭村、张垵村、大坑口村、下仓村、陶庄村、前垟村、下张村、小木溪村部分、中堂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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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城街道 |
武村、敏河村、路湾村、苏埠村、坑口村、白前村、常宅村、官桥村、风鸣村、林宅口村、金周村、花街村、港口村、青岗村部分、 张村街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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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镇 |
堰头村部分、 保定村部分、周巷村部分、 概头村、三峰村部分、岩头村部分、魏村部分、上赵村、河东村、碧一村、下街村、行口村、沙岸村、上街村、古井村、河口村、上阁村、同心村、九龙村、下叶村、红纡村、章塘村、大陈村、里河村、蒲塘村、郎奇村部分、白桥村部分、白口村部分、石牛村、下赵村、泉庄村、松坑口村部分、南山村部分、红南村部分、高溪村部分、竹溪村部分、 缸窑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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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头镇 |
大港头村部分、河边部分、石候村部分、均溪村部分、北埠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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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竹镇 |
沙溪村部分、老竹村部分、后坑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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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溪镇 |
双溪村部分、上黄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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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乡 |
吾古村部分、太平村部分、竹舟村部分、下土夭村部分、长濑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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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场部分、市苗圃、县头林场部分、东西岩风景区部分、龙江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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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上述Ⅰ、Ⅱ区片以外的行政村 |
附件2
浙江省丽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单位:万元/亩
地 类 |
征地区片等级和区片综合补偿标准 |
|||
Ⅰ |
Ⅱ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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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园地、除林地(含开发园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 |
9.6 |
7.3 |
5.8 |
|
林地(含开发园地)、未利用地 |
开发园地 |
6.1 |
4.7 |
3.8 |
林地、未利用地 |
5.8 |
4.4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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