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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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省建瓯市2022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17年施行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10-17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瓯政综〔2017〕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201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省建瓯市2022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继续按照2017年施行标准执行

  一、福建省建瓯市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所在区域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

  二、福建省建瓯市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按征收区域内的土地所对应地类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之和测算,具体各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各地类调整系数和部分地类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三、福建省建瓯市征用国有农、林、牧、果、茶、渔场土地的,可参照上述征地补偿标准,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四、福建省建瓯市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其征收补偿费,按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程度予以确定。具体标准参照市规建旅、物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地产交易行情及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市政府原有出台相关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建瓯市各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单位:元/亩

区片等级

区片综合地价

区片范围描述

说明

52000

东门村、钟楼村、西大村、豪栋村、水西村、南门村

具体边界以乡镇行政边界为分界线

45000

七里街村、东安村、三门村、东溪村、马汶村

具体边界以乡镇行政边界为分界线

40000

南雅镇、东游镇、东峰镇、徐墩镇

具体边界以乡镇行政边界为分界线

37500

吉阳镇、小松镇、玉山镇、迪口镇、小桥镇、房道镇

具体边界以乡镇行政边界为分界线

V

36800

顺阳乡、水源乡、川石乡、龙村乡

具体边界以乡镇行政边界为分界线

附件2

福建省建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各地类调整系数表

单位:元/亩

 

区片Ⅰ

区片Ⅱ

区片Ⅲ

区片Ⅳ

区片V

地类

修正系数

修正后价格

修正系数

修正后价格

修正系数

修正后价格

修正系数

修正后价格

修正系数

修正后价格

耕地

1

52000

1

45000

1

40000

1

37500

1

36800

园地

1

52000

0.44

19800

0.44

17600

0.44

16500

0.44

16192

非经济林地

1

52000

0.25

11250

0.25

10000

0.25

9375

0.25

9200

草地

1

52000

0.2

9000

0.2

8000

0.2

7500

0.2

7360

农村道路

1

52000

0.2

9000

0.2

8000

0.2

7500

0.2

7360

坑塘水面

1

52000

0.2

9000

0.2

8000

0.2

7500

0.2

7360

沟渠

1

52000

0.2

9000

0.2

8000

0.2

7500

0.2

7360

设施农用地

1

52000

0.25

11250

0.25

10000

0.25

9375

0.25

9200

田坎

1

52000

1

45000

1

40000

1

37500

1

36800

建设用地

1

52000

0.2

9000

0.2

8000

0.2

7500

0.2

7360

未利用地

1

52000

0.2

9000

0.2

8000

0.2

7500

0.2

7360

经济林地

1

52000

0.44

19800

0.44

17600

0.44

16500

0.44

16192

有养殖水面及滩涂

1

52000

0.44

19800

0.44

17600

0.44

16500

0.44

16192

附件3

福建省建瓯市Ⅱ、Ⅲ、Ⅳ、V区片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表

单位:元/亩

序号

地类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备注

 
 

1

耕地

A/25

   

3

盛产果园

5700

 

 

4

初果园

4750

 

 

5

幼果园

1920

 

 

6

松木成林

1134

树龄21年以上

 

7

松木中林

2268

11—20年树龄

 

8

杉木成林

1230

树龄21年以上

 

9

杉木中林

2460

11—20年树龄

 

10

杂木林

1248

包括灌木林、薪炭林

 

11

幼林地

1360

1—10年树龄

 

12

农村道路

 

 

 

13

未利用地

 

 

 

备注:1、A为对应区片的耕地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2、Ⅰ区片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外,其他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为3000元/亩。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