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龙南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龙市府办字〔202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新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而作出的一次重大调整,是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江西省龙南市本次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各50%,不包括法律规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征地涉及的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江西省龙南市青苗费、地上附着物、零星经济林木、果树按附件2规定的补偿标准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补偿后,农作物、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置的,由征地单位进行处置。国家和省市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明确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时间
新征地补偿标准开始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2020年1月1日以后,经依法批准农转用及征收的土地,实施征收时,严格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1月1日以前,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征地项目,征收补偿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切实做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宣传工作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和问题,防止新旧标准之间的差距而引发矛盾。各乡镇要针对新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订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旧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附件:1.江西省龙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区域范围 |
土地类别 |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
龙南镇(除黄沙村、畲族村、 新华村、新岭村) |
水田(含水塘、自留土、 猪留土) |
46809 |
开荒土 |
27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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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
16680 |
|
未利用地及荒山 |
1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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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镇黄沙村、畲族村、新 华村、新岭村;里仁镇(除 张古 村、均兴村、金莲村、 圳背村);东江乡 |
水田(含水塘、自留土、 猪留土) |
39400 |
开荒土 |
26398 |
|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
15760 |
|
未利用地及荒山 |
11820 |
|
渡江镇、桃江乡 |
水田(含水塘、自留土、 猪留土) |
38700 |
开荒土 |
25929 |
|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
15480 |
|
未利用地及荒山 |
11610 |
|
里仁镇张古村、均兴村、 金莲村、圳背村;武当镇、 杨村镇、汶龙镇、程龙镇、 关西镇、临塘乡、南亨乡、 夹湖乡、九连山镇、安基山 |
水田(含水塘、自留土、 猪留土) |
36400 |
开荒土 |
24388 |
|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
14560 |
|
林场 |
未利用地及荒山 |
10920 |
2.江西省龙南市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零星经济林木、果树补偿标准
单位:亩、元/平方米、米、立方米、座、株、棵、根
品种 |
类别 |
金额 |
青苗费 |
耕地 |
水田1000 自留土、猪留土 300 |
开荒土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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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含自然林、 退耕还林)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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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坪 |
水泥、石灰混凝土 |
20元/平方米 |
塘坎 |
砖质 |
300元/立方米 |
石质 |
260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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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 |
血坟 |
2600元/座 |
风水坟(1门碑石) |
5000元/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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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竹 |
3元/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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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竹 |
1元/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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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树、棕树 |
小20,中40,大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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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油茶、草莓 |
小10,中20,大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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柑桔、柚子、脐橙、蓝莓等 |
小40,中80,大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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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杨梅、梨、枇杷、桃、 李、青梅、青枣、石榴等 果树 |
小40,中60,大80,特大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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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百香果 |
小10,中40,大80,特大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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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栗 |
小40,中80,大120,特大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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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园地自来水管(PVC) |
16# 3元/米32#4元/米50#5元/米 |
备注:
1.水塘的青苗费按实际水域面积进行补偿,水田、自留土、猪留土、开荒土的青苗费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偿。
2.已开垦条带的果园、茶园以条带面积按3000元/亩的标准补偿开垦费(整体评估时已包含条带除外)。
3.风水坟在1门碑石的基础上每增加1门碑石增加1000元。
4.果园(含油茶、茶叶、苗木花卉等)及人工造林补偿,以户为单位,集中连片一亩以上的,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补偿价格。
5.特大板栗是指树干离地面1米处直径30厘米以上(含30厘米);其他特大果树是指树干离地面1米处直径20厘米以上(含20厘米);油茶、茶叶的计算单位为苑。
6.未列举树木、果树,参照其年产值相近的树木、果树确定补偿标准。
龙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