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扎实做好土地征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切实安排好新征地标准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工作,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实施征地过程中,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老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平稳过度。
三、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组织工作,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指导,做好有关政策和技术问题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报批的新增建设用地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政府请示。
本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汉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汉政办发〔2018〕143号)同时废止。
附件:陕西省汉阴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陕西省汉阴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区片编号 |
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区片范围描述 |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草地 |
||||
610921001 |
62000 |
43400 |
15500 |
— |
9300 |
3:7 |
城关镇北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东南村、双星村、太平村、中坝村、果园村、龙岭村、杨家坝村、前进村、中堰村、解放村、花扒村、月河村、长窖村、五一村、草桥村、三元村; |
610921002 |
60500 |
42350 |
15120 |
— |
9070 |
3:7 |
涧池镇东坝村、洞河村、军坝村、西坝村、紫云村;平梁镇棉丰村、新河村、兴隆村;蒲溪镇蒲溪村;双乳镇双乳村、三同村; |
610921003 |
52000 |
36400 |
13000 |
— |
7800 |
3:7 |
城关镇麒麟村、三坪村;涧池镇枞岭村、栋梁村、花果村、民主村、仁河村、三星村、沙坝村、五星村、新华村、中营村;平梁镇安合村、二郎村、高粱铺村、界牌村、清河村、西岭村、义河村、长坝村;蒲溪镇东升村、公星村、蒲溪村(林场)、三堰村、先锋村、小街村;双乳镇南窑村、新塘村 ;汉阳镇长岭村;漩涡镇群英村; |
610921004 |
42000 |
29400 |
11500 |
— |
6300 |
3:7 |
观音河镇水田村;双河口镇龙垭村;铁佛寺镇四合村;城关镇平安村、新星村、赵家河村;汉阳镇白庙村、大坝村、健康村、交通村、金红村、鲤鱼村、泗发村、天池村、长红村、长新村;涧池镇东风村、麻柳村、马鞍桥村、王家河村、五坪村;平梁镇柏杨村、蔡家河村、登天村、酒店村、沙河村、石门寺村、太行村、新四村;蒲溪镇盘龙村、芹菜沟村、胜利村、天星村、田禾村、响洞河村;双乳镇江河村、玉河村;漩涡镇朝阳村、茨沟村、大涨河村、东河村、发扬村、金星村、联合村、三塘村、双河村、塔岭村、田凤村、田堰村、渭河村、堰坪村、中银村、梓中村; |
区片编号 |
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区片范围描述 |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草地 |
||||
610921005 |
34000 |
23800 |
10000 |
— |
5100 |
3:7 |
观音河镇观音河村、合心村、进步村、药王村、义兴村、中坪村;汉阳镇笔架村、磨坝村、双坪村、松林村;双河口镇斑竹园村、凤柳村、黄龙村、黄土岗村、火棺子树村、梨树河村、三柳村、石家沟村、兴春村、幸和村;铁佛寺镇安坪村、高峰村、共同村、合一村、集中村、李庄村、双喜村、铜钱村、长沟村;漩涡镇鳌头村、龙泉村、上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