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渭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咸渭政办发〔202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现将渭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本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 ,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70%。
三、征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国家、省、市和县级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标准自2020年12月31日起执行,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18〕 65号)同时废止。
附件: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 14 日
附件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单位:元/亩
区片编号 |
农用地 |
区片范围描述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
610404001 |
153130 |
153130 |
153130 |
渭阳路街道:张家堡村、西耳村、文林路社区、塔尔坡村、双泉村、任家咀村、马家堡村、利民村、李家堡村、金旭路社区、碱滩村;中山路街道:北大街社区;文汇路街道:毕源东路社区;新兴路街道:民生路社区。 |
3:7 |
610404002 |
62680 |
62680 |
62680 |
周陵街道:新庄村、南贺村、贺家西村、贺家东村、贺家北村、杨家村、小寨村、豆家村、赵家村、崔家村、费家村、李家村、西大寨村、东大寨村、陵照村、西石羊村、东石羊村、王车小村、东石村、王车大村、西石村、大石头村、北贺村、雷家村、卓邢村、司魏东村(飞地);北杜街道:边方村、成任村、南杜村、靳里村、邓村、南朱刘村、西刘村、北朱村、北里村、齐村、龙岩村、杨寨村、北杜村;底张街道:底张村、阎家寨村、岩村、布里村、朱家寨村、师家寨村、孙家村、顺陵村、龙枣村、陈家村、陈马村、眭村、王村、瓦刘村、韩家村、西蒋村、岳家村、郭村、陶家村。 |
3:7 |
610404003 |
81000 |
81000 |
81000 |
周陵街道:黄家寨村、苏家寨村、陈老户寨村、西郭旗寨村、东郭旗寨村、黄马严村、李家寨村、司魏西村、五庄村、司魏东村。 |
3:7 |
610404004 |
78850 |
78850 |
78850 |
渭城街道:冶家台村、渭城湾村、摆旗寨村、石何杨村、坡刘村、石桥村、龚东村、羊过村、龚西村。 |
3:7 |
610404005 |
64410 |
64410 |
64410 |
正阳街道:九张村、后沟村、张湾村、柏家嘴村、左排村、许赵村、兰池佳苑、杨家湾村、后排村、孙家村、马家堡村、怡魏村、韩家湾村、咀王村、杨新庄村、黄家寨村、上寨村、秦韵佳苑社区、兴隆村、史村、白庙村;窑店街道:窑店村、刘家沟村、三义村、邓家村、大寨村、仓张村、长兴村、黄家沟村、西毛村、毛王村。 |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