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轮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制穿的社限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区片综合地价”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为切实做好我县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就公布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制定的轮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共划分为三个区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I区片65145元/亩,Ⅱ区\片59895元/亩,Ⅲ区片58118元/亩。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者比例为27%:73%,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新疆轮台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后要严格执行,不得降低,原则上同地同价,不因征地目的、土地用途和种植作物的同而有差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设定地类调整系数,其中征收园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1.33倍;征收乔木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67倍;征收灌木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53倍,征收其他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40倍,征收天然牧草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15倍。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确保我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县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草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闭号
四、本次公布的轮台县区片综分地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月1日至本次区片练合地件公布施行期间,已组织征地报批的,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地管理法〉实施后过渡期内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39号)规定执行。今后我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区用员备地价标准。
附件:新疆轮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县名称 |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地类调节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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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描述 |
乡(镇)名称 |
村名称 |
合计 |
土地补偿费 |
比例 |
安置补助费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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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 |
I |
中心城区 |
轮台镇 |
依更巴格村、克孜勒村、买台村、亚克巴格村、巴格不依村(飞地) |
65145 |
17589 |
27% |
47556 |
73% |
园地:1.33倍;乔木林地:0.67倍;灌木林地:0.53倍;其他林地:0.40倍;天然牧草地:0.15倍 |
Ⅱ |
农区 |
轮台镇 |
迪汗拉村、拉帕村、丘吾克村、夏玛勒巴格村、英吾依拉村、巴格不依村、买台村(飞地)、亚克巴格村(飞地)、依更巴格村(飞地) |
59895 |
16172 |
27% |
43723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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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巴克乡 |
巴格吉格代村、喀拉巴格村、喀拉墩村、喀什贝西村、科克色格孜村、库什吐格曼村、库台克布拉克村、吾夏克铁热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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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巴克镇 |
阿克亚村、阿拉萨依村、迪那买里村、克什勒克阿热勒村、诺乔喀村、恰先拜村、依格孜玉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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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萨来乡 |
阿克萨来村、卡塔苏盖提村、月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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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尔拉克乡 |
阿克布拉克村、库木墩村、塔尔拉克村、牧业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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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霞镇 |
博斯坦村、喀尔墩村、喀泵买提村、库都克村、牧业村、其盖布拉克村、塔拉布拉克村、乌尊布拉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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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热克巴扎乡 |
巴格托格拉克村、巴什库玉克村、库纳巴扎村、阔什哈曼村、曼曲鲁克村、牧业村、赛依买里村、托乎鲁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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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大雅乡 |
阿孜干村、多斯买提村、其盖里克村、萨依巴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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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云沟乡 |
阿合塔木村、塔里克村、野云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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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偏远农区 |
草湖乡 |
阿克提坎村、波斯坦村、解放渠村、库克侨勒村英苏村 |
58118 |
15692 |
27% |
42426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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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镇 |
牧业村 |
轮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