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若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若政办发〔2020〕46号
各乡镇人民政麻,县入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和自治呕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制定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区片综合地价”)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切实做好我县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新疆若羌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者比例为27%:73%,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执行要求。新疆若羌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后要严格执行,得降低,原则上同地同价,不因征地目的、土地用途和种植作物的不同而有差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设定地类调节系数,其中征收乔木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征收灌木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4倍;征收其他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4倍;征收人工牧草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征收天然牧草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03倍;征收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03倍。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加强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确保我县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县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草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调整更新。本次公布的若羌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月1日至本次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施行期间,已组织征地报批的。按照《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过渡期内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39号)规定执行。今后我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附件:《若羌县征收农用地区综合地价表》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疆若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行政区 |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地类调节系数 |
||||||||
乡(镇、场) |
村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未利用地 |
||||||
乔木林地 |
灌木林地 |
其他林地 |
天然牧草地 |
人工牧草地 |
||||||||
若羌县 |
I |
若羌镇 |
铁干里克村;若羌镇直属 |
65328 |
1 |
1 |
0.5 |
0.40 |
0.40 |
0.03 |
0.50 |
0.03 |
铁干里克镇 |
果勒吾斯塘村;库尔干村;托格拉克勒克村;亚喀吾斯塘村;英苏牧业村;铁干里克镇直属 |
|||||||||||
吾塔木乡 |
果勒艾日克村;西塔堤让村;依格孜吾斯塘村;尤勒滚艾日克村;吾搭木乡直属 |
|||||||||||
Ⅱ |
瓦石峡镇 |
乌都勒吾斯塘村;吾塔木村;新建村;瓦石峡镇直属 |
6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