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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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3-31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永政规〔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永福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

  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5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0〕11号)要求,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新增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征收土地在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在我县尚未出台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县调整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永政规〔202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至少每3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我县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严格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要求实施,规范征收土地行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顺利实施。

  六、2019年4月24日印发的《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福县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永政规〔2019〕1号)同时废止。

附件

广西永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县级名称

区片名称

区片编号

区片范围

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土地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亩)

永 福 县

第一区片

450326001

永福镇:凤城社区、向阳社区、龙泉社区、南雄村、坪岭村、四合村、塘堡村、湾里村、樟峡村、曾村、大苏村、泡口村、坪岭林场、银洞村、永福县农科所、渔洞村;

苏桥镇:大埠村、大罗村、黑石岭村、良村、盘洞村、石门村、树桥村、苏桥社区、太平村

52331

20932.4

31398.6

第二区片

450326002

罗锦镇:崇山村、大西村、高崇村、江月村、金福村、林村、岭桥村、米田村、上笑村、尚水村、下村、星草村、永升村、镇上社区; 百寿镇:白果村、朝兑村、朝阳村、大板山林场、东岸村、江岩村、三河村、山南村、石龙村、寿城社区、双合村、双桥村、新隆村;三皇镇:大路村、古城村、华山村、江头村、六龙村、马安村、清水村、荣田村、三皇村、桐木村、文明村;堡里镇:堡里村、波塘村、茶料村、和顺村、河东村、黄源村、九槽村、拉木村、罗田村、清坪村、三多村、胜利村;永安乡:独州村、枫木村、凤凰村、军屯村、喇塔村、太和村、永安村、永富村、永新村广福乡:矮岭村、大石村、德安村、广福村、黄冕林场、龙桥村、龙溪村、马陂村、上寨村;龙江乡:保安村、丹江村、龙江乡林场、龙山村、龙隐村、仁合村、上维村、双江村、西河村、兴隆村、驿马村

50522

20208.8

3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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