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密云新城檀东路道路等级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穆家峪镇刘林池村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我市现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结合项目征地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密云新城檀东路道路等级提升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密云新城檀东路道路等级提升工程。
征收范围:东至: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刘林池村经济合作社;南至: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刘林池村经济合作社、密云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密云宾阳宸兴经济合作社;西至: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刘林池村经济合作社、北京首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至:北京首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
征地位置:穆家峪镇刘林池村。
征地面积: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 6405公顷,其中拟征收穆家峪镇刘林池村集体土地3.3273公顷(49.91 亩)。(征收土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征地批复为准)。
二、土地现状
1、土地权属及地类情况: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该.项目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和村集体土地,其中涉及集体土地征收部分权利人为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刘林池村经济合作社。
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拟征收穆家峪镇刘林池村集体土地最新年度变更调查结果(2020年) 现状地类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 1748 |
城镇住宅用地 | 0.0451 |
工业用地 | 0.1132 |
果园 | 0.4123 |
农村宅基地 | 1.5163 |
其他草地 | 0.0001 |
乔木林地 | 0.4817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5613 |
物流仓储用地 | 0.0223 |
合计 | 3.3271 |
因坐标转换,集体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利用现状地类面积存在误差,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2、地上物情况:由穆家峪镇政府组织对地上物情况,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进行清点确认。现已完成相关工作。
三、征收目的
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道路工程,规划用地性质为S12主干路用地,是密云新刘地区重要接驳道路,建成后将缓解该区域交通压力,加强对外联络性,有效改善周边居民出行环境,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四、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征收土地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物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一)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2021年5月12日北京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要求,该项目用地应执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刘林池村位于密云区IV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19.37 万元/亩,总金额966.7567万元。
按照2021年9月23日密云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密政发(2021)35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9:1。
(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穆家峪镇政府与相关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三)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该项目征收刘林池村集体土地,应转非农业人员32名,其中转非劳动力15人(男10人、女5人),超转13大(男3人、女10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4人(男2人、女2人),采取货币补偿,预付费用2900万元。最终以人力社保、医保和民政部门实际核算为准。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鉴于该项目已完成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签订工作,自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六、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积极配合征地方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征地双方应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履行权利、义务。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以市政府征地批复文件为准, 如发生变化,不影响补偿标准,不再重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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