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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5-19

本文标题:2023年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比例为8:2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2-1号

  为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马池口镇北小营村集体土地12.7742公顷,经北小营村民主决议,于2023年4月17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比例为8:2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北京市昌平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北至马池口工业区二街东延,南至乃干屯村宗地,西至辛店一道河路,东至上念头村村界。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耕地6.6298

  林地2.9565

  农村道路0.6242

  建制镇1.5495

  村庄0.0036

  其他草地0.8386

  河流水面0.1720

  合计12.7742

  经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树木、棚房、水泥线杆、硬化路面、堆物堆料等。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昌平发改(核)〔2023〕1号)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马池口镇北小营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共计3640.59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645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需安置农业人口50人,其中劳动力24人,采取货币和保险方式安置;超转21人,其他5人。

  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区马池口镇2020年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4月15日,北小营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50人,实到代表49人,其中同意代表49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04363。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马池口镇北小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2-2号

  为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420公顷,经马池口镇政府决议,于2023年4月17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辛店村,北至水南路,南至辛店村宗地,西至马池口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宗地,东至马池口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宗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林地0.0001

  公路用地0.0418

  河流水面0.0001

  合计0.0420

  经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无地上附着物。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昌平发改(核)(2023)1号)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共计11.97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因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合作经济联合社无农业人口,故本次征地不涉及征地转非及人员安置相关事宜。

  本次征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的补偿。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04363。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鼻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2-3号

  为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马池口镇乃干屯村集体土地2.3333公顷,经乃干屯村民主决议,于2023年4月17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原北京市神牛钢铁加工厂内,北至北小营村宗地,南至辛店村宗地,西至辛店一道河,东至上念头村村界。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建制镇2.3333

  合计2.3333

  经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树木、堆物堆料等。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昌平发改(核)(2023)1号)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马池口镇乃干屯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共计66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6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需安置农业人口5人,其中劳动力2人,采取货币和保险方式安置;超转2人,其他1人。

  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区马池口镇2020年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4月15日,乃干屯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2人,实到代表27人,其中同意代表27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04363。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马池口镇乃干屯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大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2-4号

  为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马池口镇上念头村集体土地22.3568公顷,经上念头村民主决议,于2023年4月14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上念头村,北至马池口工业区二街东延,南至上念头村宗地,西至北小营村村界,东至辛店河。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耕地10.8515

  种植园用地0.1573

  林地7.4571

  坑塘水面0.2779

  农村道路0.6288

  建制镇0.0040

  其他草地2.7537

  河流水面0.2265

  合计22.3568

  经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

  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树木、硬化路面、围墙、堆物堆料等。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昌平发改(核)(2023)1号)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马池口镇上念头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共计6371.6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180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需安置农业人口127人,其中劳动力55人,采取货币和保险方式安置;超转61人,其他11人。

  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区马池口镇2020年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4月7日,上念头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9人,实到代表41人,其中同意代表41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04363。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马池口镇上念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2-5号

  为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马池口镇亭自庄村集体土地2.3333公顷,经亭自庄村民主决议,于2023年4月14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原北京市神牛钢铁加工厂内,北至辛店村宗地,南至丈头村宗地,西至辛店一道河,东至上念头村村界。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林地0.0001

  建制镇2.3332

  合计2.3333

  经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

  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树木、堆物堆料等。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昌平发改(核)(2023)1号)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马池口镇亭自庄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共计66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145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需安置农业人口9人,其中劳动力4人,采取货币和保险方式安置;超转5人,其他0人。

  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区马池口镇2020年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4月7日,亭自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55人,实到代表54人,其中同意代表54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04363。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马池口镇亭自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2-6号

  为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马池口镇辛店村集体土地3.9821公顷,经辛店村民主决议,于2023年4月14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辛店村,北至水南路,南至亭自庄村宗地,西至辛店一道河路,东至上念头村村界。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林地0.5010

  沟渠0.0079

  农村道路0.3012

  建制镇2.3333

  铁路用地0.0555

  其他草地0.3921

  河流水面0.3911

  合计3.9821

  经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

  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围墙、树木、护栏、堆物堆料等。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昌平发改(核)〔2023〕1号)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马池口镇辛店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共计1134.87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145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需安置农业人口9人,其中劳动力4人,采取货币和保险方式安置;超转5人,其他0人。

  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区马池口镇2020年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4月8日,辛店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2人,实到代表30人,其中同意代表30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04363。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马池口镇辛店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2-7号

  为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马池口镇丈头村集体土地2.3333公顷,经丈头村民主决议,于2023年4月14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原北京市神牛钢铁加工厂内,北至亭自庄村宗地,南至昌流路,西至辛店一道河,东至上念头村村界。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面积(公顷)

  林地0.5687

  农村道路0.0981

  建制镇1.6180

  村庄0.0485

  合计2.3333

  经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树木、堆物堆料等。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昌平发改(核)〔2023〕1号)实施马池口埝头工业区项目启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马池口镇丈头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9万元/亩,共计66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95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

  需安置农业人口8人,其中劳动力4人,采取货币和保险方式安置;超转3人,其他1人。

  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区马池口镇2020年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3月31日,丈头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2人,实到代表32人,其中同意代表32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京振邦承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04363。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马池口镇丈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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