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顺)地征[2023]9号
北京首创中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拟实施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拟征收北石槽镇北石槽村农村集体土地30.8704公顷。北石槽村就土地征收事宜,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形成决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北京市顺义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项目东至北武东路,南至规划怀昌公路绿化带,西至敬老院路,北至西下路。
(二)土地现状情况
1、拟征收北石槽镇北石槽村土地总面积为30.8704公顷。
2、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已全部完成腾退拆除。
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3月14日,北石槽镇北石槽村就《顺义区北石槽镇北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并形成《北石槽村村民代表决议》。北石槽村村民代表应到42人,实到代表36人,其中同意代表35人,弃权代表1人,反对代表0人。
三、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主要用于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建设需要,该项目建成后能有效解决北京市核心区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房的迫切需要,完成顺义区承担的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任务。同时,该项目增配的商业配套设施实施后可以改善周边生活服务设施条件。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一)区片综合地价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北石槽镇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总金额10187.23万元。
(二)人员安置费
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第十九条规定计算转非安置人员数。
北石槽村转非95人,其中安置劳动力38人,超转52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5名。
按照劳动力50万元/人,超转260万元/人进行测算,北石槽村人员安置费15420万元。人员安置费最终以人力社保局、民政局核算金额为准,多退少补,不足部分由北京首创中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三)地上物补偿标准
按照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指挥部通过的《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非住宅拆迁实施方案》,征收土地范围内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该方案执行。
(四)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4月2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石槽镇人民政府(地址:顺义区北石槽镇府前街5号;联系电话:60422852)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六、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日止),北石槽镇北石槽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地址: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楼7层;邮编:101300;联系电话:69449535)提出具体意见,规自分局及时将意见反馈属地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向顺义区北石槽镇人民政府(地址:顺义区北石槽镇府前街5号;邮编:101399;联系电话:60422852)反映具体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因征地范围调整,2021年2月23日发布的(京(顺)地征[2021]11号)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作废,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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