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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张山营镇中羊坊村区片综合地价标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5-31

本文标题: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张山营镇中羊坊村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1.68万元/亩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张山营镇中羊坊村)

  京(延)政地征〔2023〕3号

  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为实施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拟征收张山营镇中羊坊村集体土地1.8846公顷(28.27亩,具体面积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该项目由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我市现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张山营镇中羊坊村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1.68万元/亩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北京市延庆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位于张山营镇中羊坊村,拟征收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米黄路,南至中羊坊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中羊坊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中苏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张山营镇中羊坊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中羊坊村集体土地1.8846公顷(28.27亩,具体面积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土地权属清晰,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将用于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建设,项目用于保障首都供气安全,缓解国内天然气供需矛盾,改善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解决北京市用气调峰问题,完善京津冀区域天然气管网,提高环渤海地区的天然气保供能力。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4月19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张山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张山营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科;联系电话:69111878。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张山营镇人民政府、中羊坊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2023年3月20日起,到2023年4月19日止。

  张山营镇中羊坊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张山营镇中羊坊村)

  北京市延庆区入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张山营镇中羊坊村)

  因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张山营镇中羊坊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我市现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结合项目征地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经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张山营镇中羊坊村)。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项目位于张山营镇中羊坊村,拟征收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米黄路,南至中羊坊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中羊坊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中苏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1.拟征地面积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8960公顷(28.44亩),其中拟征收张山营镇中羊坊村集体土地1.8846公顷(28.27亩,具体面积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2.土地权属及地类情况: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张山营镇中羊坊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清晰,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拟征收张山营镇中羊坊村集体土地审查认定现状地类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征地面积(公顷)征地面积(亩)

  旱地0.2066

  3.10

  园地1.3189

  19.78

  林地0.0994

  1.49

  其他草地0.2597

  3.90

  合计1.8846

  28.27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3.地上物情况:鉴于本项目已于2017年建成通气,地上现状调查涉及林木、农作物若干,由原北京市延庆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进行清点确认。补偿由依法确定的评估公司参考《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延政发〔2016〕11号)(白皮松除外)中所列树木及苗木的指导价格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已于2017年签订地上物补偿协议书且补偿款已支付到位。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将用于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建设,项目用于保障首都供气安全,缓解国内天然气供需矛盾,改善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解决北京市用气调峰问题,完善京津冀区域天然气管网,提高环渤海地区的天然气保供能力。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征收土地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物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2021年5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要求,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分输站项目应执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羊坊村位于延庆区Ⅲ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1.68万元/亩,合28.27亩,总金额为330.1936万元。

  按照2021年8月12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延政发〔2021〕19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4:6。

  (二)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项目征收中羊坊村集体土地应安置农业人口1名,其中超转人员1名;劳动力0名;16岁以下人员0名。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估算金额为200万元 (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张贴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采取货币补偿。

  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京政办发〔2015〕11号)的规定执行。

  (三)项目涉及的林木、果木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延政发〔2016〕11号)和原北京市延庆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拟定的《北京市延庆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延庆段)征占地拆迁补偿方案》标准执行。项目地上物补偿于2017年签订地上物补偿协议书且补偿款已支付到位。

  四、其他事项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如发生变化,不影响补偿标准,不再重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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