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通)地征〔2023] 2号
为实施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征收通州区张家湾镇西定福庄村集体土地0.2264公顷。经西定福庄村民主决议,于2022年8月26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一2035年)(街区层面》,依据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副中心发改(核)[2020)18号)及《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榻户区改造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副中心发改(核)[2022)24号)。实施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本项目位于东至FX-1102-6002地块规划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南至规划工业区一街及规划工业研发用地,西至张凤路,北至广通街(张梁路).
(二)拟征收上地地类现状表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耕地
0.1320
工业用地
0.089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001
公路用地
0.0043
城镇村道路用地
0.0001
合计
0.2264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2022年3月,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和北京市通州区承家湾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本项目范围内地上物清登工作,经现场踏勒,本次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现状无住宅和非住宅地上物,只涉及现状保留的张风路以及少量林木,不涉及地上物拆迁工作.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共计101.88万元,经测算,本次不涉及转非事宜。
因本次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无住宅和非住宅地上物,只涉及现状保留的张凤路以及少量林木,故不涉及地上物补偿事宜.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8月20日,西定福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30人,实到代表25人,其中同意代表25人,无反对和弃权代表,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z]年4月|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广源西街9号;联系电话:.69513810.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年4月(日止入张家湾镇西定福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台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通州区潞苑浦大街3号院、邮编101125、联系电话;010-69543320)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特此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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