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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8 6万元。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I级区片每亩补偿7 6万元。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 6万元。
地块8拟用于中德生态园40号线道路及三水工程项目,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地块9拟用于中德生态园40号线道路及三水工程项目,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地块10拟用于生态园48号线道路及三水工程(北段)项目,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地块11拟用于生态园48号线道路
地块6拟用于珠山北路道路建设工程(二)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7拟用于珠山北路道路建设工程(三)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8拟用于珠山北路道路建设工程(四)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9拟用于珠山北路道路建设工程(五)项目建设,用途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3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9 6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8 5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 5万元。
地块4拟用于华山三路(山海路至华山西路段)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地块5拟用于滨河东路(前湾港路至珠光路段)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地块6拟用于滨河东路(前湾港路至珠光路段)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7拟用于滨河东路(前湾港路至珠光路段
;地块3拟用于厂房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4拟用于建发·澄月府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5拟用于专业设备制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6拟用于合升琳木质家具制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7、地块8拟用于智能制造
地块3拟用于胶州市东部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澳门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4、地块5拟用于街坊路十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6拟用于规划支路八(温州路至文化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7至地块9拟用于规
地块1至地块8拟用于港城三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9至地块15拟用于港城五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16拟用于川一路景观带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地块17拟用于航平南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18拟用于综保区公园绿地项目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2023)144号)批复的济南市莱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7 5万元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2023)144号)批复的济南市莱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 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