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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滨州市沾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4 5万元。
东至渤海十七路;南至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潍坊输油处土地,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土地,市西街道泰山社区居委会土地;西至市西街道泰山社区居委会土地、杜店街道先研院社区居委会土地;北至长江一路。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滨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7 5万元。
地块3拟用于黄河十七路(渤海三路至渤海四路)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东海1-1路(黄河十六路至黄河十七路)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凤凰五路(梧桐一路至滨澳大道)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建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滨州市滨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7 5万元。
地块4拟用于彭李街道菜刘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5拟用于彭李街道菜刘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6拟用于规划支路(梧桐八路一梧桐九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规划支路(梧桐八路一梧桐九路)项目建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冠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冠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 5万元。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冠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Ⅱ级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 6万元。
地块5拟用于装备制造项目的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6拟用于100万吨 年聚碳酸酯绿色循环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4、5、6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高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 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