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宜阳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65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宜阳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洛政土〔2021〕26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宜阳县转用并征收香鹿山镇等2个镇寻村村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9.7099公顷、园地0.0481公顷、其他农用地0.5371公顷,共计10.2951公顷(其中耕地9.7099公顷),作为宜阳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宜阳县要坚决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9.7099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宜阳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宜阳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不得用于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
附件:河南省宜阳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河南省宜阳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权 属 单 位 | 土 地总面积 | 农 用 地 | ||||
合计 | 耕地 | 园地 | 其 他农用地 | |||
旱地 | ||||||
宜阳县合计 | 10.2951 | 10.2951 | 9.7099 | 0.0481 | 0.5371 | |
集体土地 | 香鹿山镇小计 | 7.4528 | 7.4528 | 6.9178 | 0.5350 | |
寻村村 | 6.3240 | 6.3240 | 6.1147 | 0.2093 | ||
黄窑村 | 1.1288 | 1.1288 | 0.8031 | 0.3257 | ||
锦屏镇小计 | 2.8423 | 2.8423 | 2.7921 | 0.0481 | 0.0021 | |
东店村 | 0.0034 | 0.0034 | 0.0034 | |||
后庄村 | 1.9140 | 1.9140 | 1.9140 | |||
西庄村 | 0.0502 | 0.0502 | 0.0481 | 0.0021 | ||
高桥村 | 0.8747 | 0.8747 | 0.8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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