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55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洛政土〔2021〕30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汝阳县征收陶营镇等2个镇后寨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3.7867公顷、其他农用地0.5850公顷,共计24.3717公顷(其中耕地23.7867公顷),作为汝阳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汝阳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汝阳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不得用于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
附件:河南省汝阳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河南省汝阳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权 属 单 位 | 土 地总面积 | 农 用 地 | ||||
合计 | 耕地 | 其 他农用地 | ||||
水浇地 | 旱地 | |||||
汝阳县合计 | 24.3717 | 24.3717 | 16.5643 | 7.2224 | 0.5850 | |
集体土地 | 陶营镇小计 | 24.2370 | 24.2370 | 16.4296 | 7.2224 | 0.5850 |
后寨村 | 4.3898 | 4.3898 | 4.3066 | 0.0832 | ||
黄滩村 | 15.9140 | 15.9140 | 8.2295 | 7.2224 | 0.4621 | |
铁炉营村 | 3.9332 | 3.9332 | 3.8935 | 0.0397 | ||
内埠镇小计 | 0.1347 | 0.1347 | 0.1347 | |||
双泉村 | 0.1347 | 0.1347 | 0.1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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