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45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安政土〔2021〕34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林州市转用并征收黄华镇等3个镇(街道)胡家庄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16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290公顷,征收开元街道下申街村集体建设用地0.5016公顷,共计1.6907公顷(其中耕地1.1601公顷),作为林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林州市要坚决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的1.1601公顷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林州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林州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林州市2021年第二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河南省林州市2021年第二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
合计 | 耕地 | 其他农用地 | |||||
小计 | 水浇地 | ||||||
集体土地 | 林州市共计 | 1.6907 | 1.1891 | 1.1601 | 1.1601 | 0.0290 | 0.5016 |
开元街道小计 | 1.1760 | 0.6744 | 0.6744 | 0.6744 | 0.5016 | ||
北关村 | 0.6744 | 0.6744 | 0.6744 | 0.6744 | |||
下申街村 | 0.5016 | 0.5016 | |||||
振林街道小计 | 0.4857 | 0.4857 | 0.4857 | 0.4857 | |||
南关村 | 0.4857 | 0.4857 | 0.4857 | 0.4857 | |||
黄华镇小计 | 0.0290 | 0.0290 | 0.0290 | ||||
胡家庄村 | 0.0290 | 0.0290 | 0.0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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