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夏邑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78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夏邑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商政土〔2021〕18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夏邑县征收胡桥乡李仙庙村郭程楼村民组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0.2332公顷、其他农用地0.4038公顷,共计10.6370公顷(其中耕地10.2332公顷),作为夏邑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夏邑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夏邑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夏邑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河南省夏邑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权属单位 |
土 地总面积 |
农 用 地 |
|||
合计 |
耕 地 |
其他农用地 |
|||
夏邑县共计 |
10.6370 |
10.6370 |
10.2332 |
0.4038 |
|
集体土地 |
胡桥乡合计 |
10.6370 |
10.6370 |
10.2332 |
0.4038 |
李仙庙村郭程楼村民组 |
5.1626 |
5.1626 |
4.9557 |
0.2069 |
|
李仙庙村伊楼村民组 |
3.8736 |
3.8736 |
3.7258 |
0.1478 |
|
李仙庙村伊庄村民组 |
1.6008 |
1.6008 |
1.5517 |
0.0491 |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