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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县2022年拆迁公告:新乡县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大召营镇高庄村集体耕地园地农用地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7-21

本文标题:河南省新乡县2022年拆迁公告:新乡县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大召营镇高庄村集体耕地园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计5.5630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县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53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县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新政土〔2021〕17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新乡县2022年拆迁公告:新乡县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大召营镇高庄村集体耕地园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计5.5630公顷

  一、同意新乡县征收大召营镇高庄村集体耕地5.2635公顷、园地0.1125公顷、其他农用地0.1636公顷、建设用地0.0234公顷,共计5.5630公顷(其中耕地5.2635公顷),作为新乡县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新乡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新乡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新乡县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河南省新乡县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合计

耕地

园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水浇地

新乡县总计

5.5630

5.5396

5.2635

5.2635

0.1125

0.1636

0.0234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共计

5.5630

5.5396

5.2635

5.2635

0.1125

0.1636

0.0234

新乡县共计

5.5630

5.5396

5.2635

5.2635

0.1125

0.1636

0.0234

大召营镇共计

5.5630

5.5396

5.2635

5.2635

0.1125

0.1636

0.0234

后高庄村委会

5.5630

5.5396

5.2635

5.2635

0.1125

0.1636

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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