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沁阳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52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沁阳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征收土地的请示》(焦政土〔2021〕5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沁阳市沁园街道等2个街道(镇)沙岗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5.0665公顷、其他农用地0.1614公顷、建设用地0.3636公顷,共计5.5915公顷(其中耕地5.0665公顷),作为沁阳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沁阳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沁阳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沁阳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2022年3月30日
河南省沁阳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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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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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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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其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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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水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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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总计 |
5.5915 |
5.2279 |
5.0665 |
5.0665 |
0.1614 |
0.3636 |
|
集体土地 |
沁园街道合计 |
4.0415 |
3.6779 |
3.5725 |
3.5725 |
0.1054 |
0.3636 |
沙岗村 |
0.8792 |
0.8792 |
0.8792 |
0.8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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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村 |
1.3061 |
1.3061 |
1.3061 |
1.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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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庄村 |
1.8562 |
1.4926 |
1.3872 |
1.3872 |
0.1054 |
0.3636 |
|
西万镇合计 |
1.5500 |
1.5500 |
1.4940 |
1.4940 |
0.0560 |
0.0000 |
|
石庄村 |
1.5500 |
1.5500 |
1.4940 |
1.4940 |
0.0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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