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1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郑政土〔2021〕7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牟县征收刘集镇等2个镇刘集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2.6779公顷、园地1.0738公顷、其他农用地1.1509公顷、建设用地2.0162公顷,共计16.9188公顷(其中耕地12.6779公顷),作为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中牟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中牟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
河南省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权 属 单 位 |
土 地总面积 |
农 用 地 |
建设用地 |
|||||
合计 |
耕 地 |
园地 |
其 他农用地 |
|||||
小计 |
水浇地 |
|||||||
中牟县总计 |
16.9188 |
14.9026 |
12.6779 |
12.6779 |
1.0738 |
1.1509 |
2.0162 |
|
集体土地 |
刘集镇小计 |
15.9024 |
14.5162 |
12.2926 |
12.2926 |
1.0738 |
1.1498 |
1.3862 |
刘集村 |
15.9024 |
14.5162 |
12.2926 |
12.2926 |
1.0738 |
1.1498 |
1.3862 |
|
白沙镇小计 |
1.0164 |
0.3864 |
0.3853 |
0.3853 |
|
0.0011 |
0.6300 |
|
龙王庙村 |
0.3864 |
0.3864 |
0.3853 |
0.3853 |
|
0.0011 |
|
|
前程村 |
0.6300 |
|
|
|
|
|
0.6300 |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