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1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0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1年度第八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宛政土〔2021〕47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方城县征收杨集镇等3个镇(街道)唐楼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6.0246公顷、其他农用地0.1716公顷,共计6.1962公顷(其中耕地6.0246公顷),作为方城县2021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方城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方城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方城县2021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
河南省方城县2021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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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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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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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其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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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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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总计 |
6.1962 |
6.1962 |
6.0246 |
6.0246 |
0.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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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杨集镇小计 |
0.9088 |
0.9088 |
0.889 |
0.889 |
0.0198 |
唐楼村委会 |
0.9088 |
0.9088 |
0.889 |
0.889 |
0.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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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之街道小计 |
0.2175 |
0.2175 |
0.2139 |
0.2139 |
0.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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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社区居委会 |
0.2175 |
0.2175 |
0.2139 |
0.2139 |
0.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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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瑞街道小计 |
5.0699 |
5.0699 |
4.9217 |
4.9217 |
0.1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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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庄社区居委会 |
5.0699 |
5.0699 |
4.9217 |
4.9217 |
0.1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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