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0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宛政土〔2021〕47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方城县转用并征收广安街道等2个街道大黄庄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9.9629公顷、其他农用地0.8569公顷,共计20.8198公顷(其中耕地19.9629公顷),作为方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方城县要坚决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9.9629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方城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方城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方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
河南省方城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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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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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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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其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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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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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总计 |
20.8198 |
20.8198 |
19.9629 |
19.9629 |
0.8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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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赭阳街道小计 |
15.6113 |
15.6113 |
14.9864 |
14.9864 |
0.6249 |
姬庄村委会 |
15.6113 |
15.6113 |
14.9864 |
14.9864 |
0.6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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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街道小计 |
5.2085 |
5.2085 |
4.9765 |
4.9765 |
0.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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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庄村委会 |
0.1324 |
0.1324 |
0.1324 |
0.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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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店村委会 |
5.0761 |
5.0761 |
4.8441 |
4.8441 |
0.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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