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807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商政土〔2021〕18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征收梁园区李庄乡秦小庄村吕庄村民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0600公顷、林地2.0963公顷,共计3.1563公顷(其中耕地1.0600公顷),作为你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梁园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梁园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河南省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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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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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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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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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合计 |
3.1563 |
3.1563 |
1.0600 |
2.0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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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李庄乡小计 |
3.1563 |
3.1563 |
1.0600 |
2.0963 |
秦小庄村吕庄村民组 |
2.1324 |
2.1324 |
0.8996 |
1.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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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小庄村魏庄村民组 |
1.0239 |
1.0239 |
0.1604 |
0.8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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