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用于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核心区东片区—龙界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绵府征地公告〔2022〕3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涪城区青义镇龙峰村2、3、4、5、8、9社,小桥村12、13、14社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四川省绵阳市拟征收土地位于青义镇龙峰村2、3、4、5、8、9社,小桥村12、13、14社,拟征收面积约14.3618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四川省绵阳市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核心区东片区—龙界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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