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2〕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7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76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工业用地(金山区金山第二工业区CB_202105006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金山卫镇 东至规划地块,南至华通路,西至帕珂表面,北至规划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永联村第四村民小组6493.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66.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27.1平方米。
(二)、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永联村永胜第八村民小组111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67.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45.4平方米。
(三)、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永联村永胜第九村民小组1936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90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463.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697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538.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435.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人民政府(金山区金山卫镇动迁安置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肖峰 蒋婷婷 联系电话:67326081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联 系 人:丁寅 联系电话:57953012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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