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8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78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务办公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规划浦冠路西侧红线,南至规划江采路北侧红线,西至规划浦腾路中心线,北至规划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闵行区为民村1组1018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42.5平方米、建设用地5010.6平方米、未利用地427.1平方米
2、上海市闵行区友建村2组85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88.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62.7平方米
3、上海市闵行区友建村4组4575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125.9平方米、建设用地13509.7平方米、未利用地8115.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678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457.3平方米、建设用地18520.3平方米、未利用地8805.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顾翼 联系地址:联航路1528号
联系电话:54313659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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