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8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78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其他社区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用地红线,南至锦梅路,西至梅富路,北至用地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集心村512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24.4平方米、建设用地96.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12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24.4平方米、建设用地96.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储大臻 联系地址:龙里路518号
联系电话:33580957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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