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2〕第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7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73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新建腾远路(仁达路-欣浪路)道路工程(修改)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华阳村(原华阳桥乡新生锁厂)73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39.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华阳村农民集体334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23.5平方米、建设用地69.5平方米、未利用地47.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07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23.5平方米、建设用地809平方米、未利用地47.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7735993监督电话: 37735966
联系人:方葎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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