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2〕第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7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74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车墩镇工业区CD-22-001号(SJC10021单元02A-04号)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东至业西路,南至莘莘路,西至香闵路,北至02A-03号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香山村第四村民小组158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588.2平方米、未利用地1.1平方米
2、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余村6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1.5平方米、未利用地4平方米
3、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余村第九村民小组1239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2397.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余村第四村民小组822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225.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余村第五村民小组141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10.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368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3682.7平方米、未利用地5.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7735994 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杨春欢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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