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2〕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1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徐行镇河道综合整治(高家塘)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界泾、南至河道边界、西至蒲华塘、北至河道边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曹王村北戴组195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5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曹王村金家组413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39.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劳动村北丁陈组155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29.4平方米、建设用地625.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劳动村北丁组1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劳动村北郁组282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13.3平方米、建设用地11.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劳动村节俭组86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6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劳动村沈家湾组245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53.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劳动村兴隆组156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6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劳动村永兴组6506.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06.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劳动村种子队组65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8.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266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027.5平方米、建设用地636.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徐行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521151 监督电话:69530109
联系人:金伟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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