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2〕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9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万祥镇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 西至规划道路, 北至B0201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万宏村万五第六村民小组2250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64.9平方米、建设用地6690.9平方米、未利用地2151.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250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64.9平方米、建设用地6690.9平方米、未利用地2151.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8286369 监督电话:68283763
联系人:胡鹏涛 联系地址: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D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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