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2〕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3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老盐铁塘河道整治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盐铁塘、南至老吴淞江、西至规划河口线、北至新河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东街村四组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9平方米
2、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东街村五组9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6.8平方米
3、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黄沈村南车组2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2平方米
4、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黄沈村孙家组11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6.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黄沈村西北宅组88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8.2平方米
6、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黄沈村杨木桥组91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6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7.8平方米
7、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黄沈村赵塔组32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4.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6.3平方米
8、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老宅村应房二组49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7.9平方米、建设用地86.2平方米、未利用地75.4平方米
9、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老宅村应房一组731.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6平方米、建设用地395.3平方米、未利用地260.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66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64.2平方米、建设用地481.5平方米、未利用地719.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521151 监督电话:69530109
联系人:赵俊超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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