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38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水域(淀山湖福利院周边河道整治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东至02-06、07-05地块,南至黄家埭河、三分荡,西至港周路,北至淀山湖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2014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336.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810.4平方米
2、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十四村民小组1529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98.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192.8平方米
3、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十一村民小组1852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51.9平方米、建设用地703.5平方米、未利用地14765.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39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486.9平方米、建设用地703.5平方米、未利用地36768.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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