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2〕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3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周泾村美丽乡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新泾河)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立新泵闸、南至河道边界、西至南周泾、北至河道边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高家组206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3.9平方米、建设用地460.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龚家组93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1.4平方米、建设用地423.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金家组176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8平方米、建设用地1002.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夏家组200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01.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新泾组184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6.4平方米、建设用地1092.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周泾组253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86.3平方米、建设用地649.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146.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17.4平方米、建设用地3629.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521151 监督电话:69530109
联系人:顾黎毓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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