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2〕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2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美丽乡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周泾河)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周泾泵闸、南至河道边界、西至周泾、北至河道边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望新村姚家组26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6.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31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方家组214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23.4平方米、建设用地11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龚家组560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00.3平方米、建设用地1204.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双大头组14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0.2平方米、建设用地458.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周泾组162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5.7平方米、建设用地282.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41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50.4平方米、建设用地2064.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521151 监督电话:69530109
联系人:顾黎毓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6月30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