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2〕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美丽乡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米筛泾)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顾浦、南至河道边界、西至河道边界、北至周泾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龚家组185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19.9平方米、建设用地53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双大头组18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2.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周泾村夏家组206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34.7平方米、建设用地122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10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37.1平方米、建设用地176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521151监督电话:69530109
联系人:顾黎毓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 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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