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2〕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5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金山区朱泾镇中官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前进6、7组、秀州村胜利7、10组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前进第六村民小组15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1平方米
2、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前进第七村民小组8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平方米、建设用地3.5平方米、未利用地834平方米
3、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胜利第七村民小组101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16.4平方米
4、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胜利第十村民小组108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29.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4.5平方米、建设用地3.5平方米、未利用地299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和棚户简屋改造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电话:67326082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联系人:薛卫东 联系电话:57953011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27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