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镇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沪闵公路、西至规划瓶安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安兴塑胶工业有限公司(颛桥镇安乐村)5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1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安兴塑胶工业有限公司(颛桥镇中心村)23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38.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龙鑫实业总公司(颛桥镇中心村)1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安乐村64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4.8平方米、建设用地337.4平方米、未利用地45平方米
5、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434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2.4平方米、建设用地3407.3平方米、未利用地295.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84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7.2平方米、建设用地4600.1平方米、未利用地340.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子荣 联系地址:联农路229号
联系电话:64890227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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