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务办公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规划竖河、南至规划金阳路、西至规划新源路、北至西五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2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1平方米、建设用地21.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马家堰组585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01.6平方米、建设用地110.4平方米、未利用地138.3平方米
3、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姚家组880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59.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49.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681.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061.3平方米、建设用地132.3平方米、未利用地488.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子荣 联系地址:联农路229号
联系电话:64890227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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