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流水面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北至西五河、南至银春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安乐村13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7.4平方米
2、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安乐村董家组6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8.8平方米
3、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180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7.5平方米、建设用地1403.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马家堰组768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39.2平方米、建设用地3769.1平方米、未利用地477.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693.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36.7平方米、建设用地5173平方米、未利用地683.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子荣 联系地址:联农路229号
联系电话:64890227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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