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镇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沪闵公路、西至规划新源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新力高电站辅机设备有限公司(颛桥镇中心村)81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11.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新苗实业有限公司(颛桥镇中心村)204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044.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益达机械有限公司(颛桥镇中心村)304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041.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上海益达机械有限公司(颛桥镇中心村马家堰组)1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8.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928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3平方米、建设用地7769.1平方米、未利用地668.5平方米
6、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原上海新苗实业有限公司)9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8.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马家堰组955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59平方米、建设用地3049.6平方米、未利用地150.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853.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02平方米、建设用地16832.7平方米、未利用地818.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子荣 联系地址:联农路229号
联系电话:64890227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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