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20-02地块、南至银春路、西至规划瓶安路、北至金阳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安兴塑胶工业有限公司(颛桥镇安乐村)29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96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益达机械有限公司(颛桥镇中心村马家堰组)3252.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252.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安乐村24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44.7平方米
4、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安乐村(原上海新苗实业有限公司)45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55.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原上海新苗实业有限公司)761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619.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马家堰组22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1平方米、未利用地213平方米
8、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心村马家堰组(原上海新苗实业有限公司)9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5.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86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403.7平方米、未利用地457.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子荣 联系地址:联农路229号
联系电话:64890227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24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