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2〕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5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南翔镇2005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鹤槎南路、南至地块边界、西至华曹江、北至翔江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永乐村赵家组924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8平方米、建设用地8627.7平方米、未利用地1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24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8平方米、建设用地8627.7平方米、未利用地1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南翔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521151监督电话:69530109
联系人:顾黎毓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6月21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