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2〕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6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万祥镇 东至万和路,南至W9路,西至W2路,北至W10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1014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00.6平方米、建设用地6145.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万宏村万六第九村民小组218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28.4平方米、建设用地746.1平方米、未利用地213.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3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29平方米、建设用地6891.3平方米、未利用地213.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8286369 监督电话:68283763
联系人:胡鹏涛 联系地址: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D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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