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2〕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0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吕巷镇夹界泾河道疏拓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吕巷镇、西起金廊公路、东至夹界泾支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荡田村第三村民小组91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3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5.9平方米
2、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荡田村第四村民小组130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0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平方米
3、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荡田村第五村民小组13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36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7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7.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人民政府(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动迁安置办)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电话:67326082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联系人:薛卫东 联系电话:57953011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16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