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2〕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3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35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妙香路西侧绿化带,南至秋山路,西至莺歌路,北至正茂路南侧绿化带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八组3186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58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81.7平方米
2、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七组299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54.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44.2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486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138.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25.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8286369 监督电话:68283763
联系人:胡鹏涛 联系地址: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D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08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