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2〕第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5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47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石湖荡镇2018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石湖荡镇,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东夏村23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98.2平方米
2、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东夏村西七村民小组241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81.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35.8平方米
3、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姚村182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9.1平方米、建设用地177.5平方米、未利用地223.5平方米
4、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源村第二村民小组2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4平方米
5、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源村第九村民小组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源村第三村民小组2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平方米、建设用地.9平方米、未利用地18.6平方米
7、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源村第十村民小组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源村第一村民小组3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平方米、建设用地1.5平方米、未利用地27.6平方米
9、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八村民小组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九村民小组27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平方米
11、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六村民小组17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2平方米、建设用地15.8平方米、未利用地8.9平方米
12、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七村民小组169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47.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8.9平方米
13、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三村民小组34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9.5平方米、建设用地1.8平方米、未利用地41.1平方米
14、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十村民小组3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1.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5.8平方米
15、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十二村民小组9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3平方米
16、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十一村民小组25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7.1平方米、建设用地15.7平方米、未利用地112.8平方米
17、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四村民小组5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平方米
18、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五村民小组1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9平方米
19、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第一村民小组19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4.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0、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古松第八村民小组53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2平方米
21、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古松第九村民小组4822.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17.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3平方米
22、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古松第三村民小组2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2.3平方米、建设用地.9平方米、未利用地32.8平方米
23、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古松第十二村民小组97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0.9平方米、建设用地1.9平方米、未利用地71.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61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621.8平方米、建设用地216平方米、未利用地2772.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7735994 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杨春欢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5月29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